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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文件:TSG81-2022_场车安全技术规程_知识点_补充附件.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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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观光车] 观光车辆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查阅
、车身结构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焊缝外部宏观检查不得有漏焊、裂纹、烧穿、严重咬边等缺陷;车架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等连接件不应缺少和松动。
343. [观光车] 观光车辆主要零部件检查:查阅有关证明,
的绝缘等级不低于 F 级;查阅有关证明,风窗玻璃应符合 GB 9656《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44. [观光车] 观光车辆铭牌和安全标志检查:产品铭牌应符合本规程 3.4.5 的要求;警示标志应符合本规程 3.4.6 的要求;铭牌、安全标志置于车辆的显著位置,保持清晰。
345. [观光列车] 观光列车牵引连接装置及二次保护装置检查:牵引连接装置应有止退装置,在无人力操作时牵引销不能退出,应设置防止观光列车在行驶中因振动和撞击而使连接脱开的安全装置;观光列车的
、车厢的所有连接部位,应设置当牵引连接装置失效后的二次保护装置;牵引连接装置的机械连接件应无明显变形、裂纹和锈蚀。
346. [观光车] 观光车辆主要参数测量:额定载客人数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与相关技术资料的描述一致;测量轮距(前轮、后轮)、长度、宽度(不包括后视镜)、高度、
、轴距、乘客座椅面到顶棚之间的距离、同方向乘客座椅间距、面对面乘客座椅间距、座椅宽度、座椅靠背高度、坐垫至前靠背距离等,参数应当符合本规程和 GB/T 21268 的规定。
**【GB/T 21268—2014 第5.2条补充条款——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要求】**
- **座椅宽度**:W3 ≥ **
mm**
- **乘员座椅面到顶棚距离**:H4 ≥ **
mm**
- **同向乘员座椅间距**:L3 ≥ **
mm**
- **相向乘员座椅间距**:L4 ≥ **
mm**
- **座垫靠背高度**:H3 ≥ **
mm**
- **最大行驶速度允许偏差**:设计值±**
%**
- **整机质量允许偏差**:设计值±**
%**
- **观光车最高车速限值**:≤**
km/h**;观光列车最高车速限值:≤**
km/h**
347. [观光列车] 观光列车主要参数测量中,
的座位数、车厢数、每节车厢的座位数、牵引车头及每节车厢的车轮数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并与相关技术资料的描述一致;分别测量牵引车和每一节车厢的相应尺寸。
348. [观光车] 观光车辆整车整备质量测定:按照 GB/T 21268—2014 中 6.4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整车整备质量测定,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GB/T 21268—2014 第6.4条补充条款——整车整备质量测定方法】**
- **无载状态定义**:按规定加足燃料、蓄电池液、冷却水、润滑油、轮胎为标准充气气压(偏差为±
MPa)
- **满载状态定义**:在无载状态基础上,满载乘员时的等效载荷(人均
kg)均匀分布在乘客座椅上
- **整机质量允许偏差**:设计值±**3%**
349. [观光车] 观光车辆动力系统检查:发动机(行走电机)运转平稳,无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关闭);动力系统线路无漏电,管路无漏水、漏油;发动机(行走电机)安装牢固可靠,连接部分无松动、脱落、损坏;动力源为蓄电池的车辆,蓄电池金属盖或非金属盖的金属部件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应有
mm 以上的间隙,若盖板和带电部分被有效绝缘,则间隙至少有
mm;车辆配置车用气瓶时,气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350. [观光车] 观光车辆传动系统检查:传动系统及零部件运转平稳,无振抖、无异响;变速箱不应有
脱挡、串挡现象,运行正常,倒挡可靠;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工作时无异响、抖动和不正常打滑;采用自动变速箱的内燃观光车辆,只有当变速箱换挡装置处于停车挡("P"
"N"挡)时方可启动发动机(具有自动启停功能的车辆除外)。
351. [观光车] 观光车辆行驶系统检查:轮胎规格符合设计选型要求;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相同;充气轮胎胎面和胎壁无长度超过
mm 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轮胎无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应有胎面磨耗标志且磨耗量不得超出标志要求;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紧固;减震器连接紧固,无渗漏油现象。
352. [观光车] 观光车辆转向系统检查:车辆应设置转向限位装置;转向系统转动灵活、操作方便、无卡滞,任意转向操作时不得与其他部件干涉;方向盘不得右置;车辆以
km/h(最大设计车速小于 15km/h 时,以最大车速)速度直线行驶,方向盘保持不动,不得有明显的跑偏现象,应具有良好的直线行驶性能。
353. [观光车] 观光车辆
检查:车辆采用气压制动系统时,应符合 GB 7258—2017 中 7.8.2 和 7.9.3 的规定;应具有行车、驻车制动系统并设置相应制动装置;行车制动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行车制动系统应采用双管路或者多管路;所有车轮上均应设置
,并由司机直接操纵;驻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司机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观光列车车厢与牵引车头意外脱离后,车厢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头的制动仍应有效;液压式制动器的制动系统不应漏油或进入空气,气液综合式制动器的制动系统不应漏油或漏气。
**【GB 7258—2017 第7.8.2条和第7.9.3条补充条款——气压制动系统】**
- 7.8.2 装备储气筒或真空罐的机动车应采用单向阀或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保证在筒(罐)与压缩空气(真空源)连接失效或漏损的情况下,筒(罐)内的压缩空气(真空度)不致全部丧失。
- 7.9.3 采用气压制动的机动车,当
的气压低于起步气压时,报警装置应能连续向驾驶人发出容易听到或看到的报警信号。
354. [观光车] 观光车辆电气和
检查:
车辆应设有非
复位的紧急断电装置,能使司机在电路失控时方便地切断所有驱动部件的电源;应设置前照灯、制动灯和转向灯且功能完好;应设置需要由钥匙、密码或磁卡等才能启动的开关装置;电动车辆的电气系统应采用双线制;动力源为蓄电池的车辆充电时,电源应与主电路分离,车辆不能通过自身的驱动系统行驶,插接器应有定向防护防止接反。
355. [观光车] 观光车辆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应设置具有连续发声功能的音响装置(如喇叭)和倒车声音警告装置;应为每位乘客配备防护约束装置(如安全带);每位乘客应有安全拉手,靠近车体边缘的乘客应有安全实用的扶手,扶手上距离座椅上表面高度不低于
mm;车辆侧面的乘客上下车出入口处应设置护栏、侧围或护链等安全防护装置;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位于车辆最后部的乘客座位应装设保护围栏等安全防护装置;车辆应在左右各设置
后视镜,后视镜应固定牢靠、完整无损;前风窗玻璃应设置刮水器,刮水器应能正常工作,且关闭时刮片能自动返回至初始位置。
356. [观光列车] 观光列车安全保护和
检查(续):观光列车的最后一节车厢内,应设置安全员专用座椅,并且设置安全员与司机
沟通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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